论资源配置中的市场调节作用与国家调节作用--两种不同的”市场决定性作用论”
通过分析可知,无论古典经济学、凯恩斯主义经济学还是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市场决定理论都存在致命缺陷,理论和实践都证明完全依赖于市场并不是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国家调节和市场调节都有各自的优势和缺陷,需要将两者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市场决定性作用论”与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决定性作用论”有显著区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市场决定性作用论”更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发展的内在要求,也能更好地发挥市场和国家两方面的积极作用,实现二者的功能性作用的强强互补和结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双重调节或双重作用的重要意义在于,今后需要将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国家作用视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市场调节和国家调节均有内在规律。既要用市场调节的优良功能抑制“国家调节失灵”,又要用国家调节的优良功能纠正“市场调节失灵”,从而形成高效市场、强能市场与高效国家、强能国家有机结合的“双高”和“双强”格局。这样,既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国家的良性调节功能,同时在顶层设计层面避免踏入新自由主义陷阱,出现金融经济危机风险和贫富两极分化境况。这根本不是某些中外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决定作用论”者所说的,中国仍在搞“半统制经济”、“权贵资本主义”和“国家资本主义”,也不是宣扬不要国家调节的“竞争性市场机制”或所谓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更不是搞各种凯恩斯主义者猛烈抨击的“市场原教旨主义”和“市场万能论”的“唯市场化”改革,反对和规避必要的国家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犯各种颠覆性错误。
市场决定性作用论 资源配置 市场调节 国家调节
程恩富 孙秋鹏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琼州学院理论创新基地
国内会议
中国经济规律研究会第24届年会暨经济体制改革与区域经济发展理论研讨会
郑州
中文
7-22
2014-05-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