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辽河流域农村水污染防治法律问题研究

本文针对辽河流域农村水污染问题的症结和原因进行了调研分析,并提出了辽河流域农村水污染防治的法律解决之道。首先分析了辽河流域水污染的历史及现状,指出了辽河流域农村水污染问题的原因,发现有关农村水污染防治的立法状况仍存在不足,因此,针对辽河流域农村水污染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法律对策:加强农村水污染防治法律体系建设,建立行政问责制度,建立农村水污染防治执法联动机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环境处罚力度,大公众参与水资源保护的权利,以及进一步增强农村居民环境保护法律意识。

水污染防治 法律保护 行政问责制度 执法队伍 环境处罚

左佳 李延年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 沈阳市和平区司法局

国内会议

第九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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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168

2014-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