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机制的困境及对策研究
海洋环境污染属于特殊侵权行为,围绕海洋环境污染的损害赔偿,在实践中引发了诸多法律问题.本文系统分析了海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诉讼主体范围、侵权行为的认定、海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范围及标准等.本文以被称为”中国海洋生态损害赔偿第一案”的”塔斯曼海”轮油污损害赔偿纠纷案为研究范本,结合我国海洋环境侵权民事救济领域的相关实践,提出完善我国海洋环境损害赔偿机制的对策性建议。
海洋环境污染 生态损害 赔偿机制 立法完善
张颉 刘秋妹
天津海事法院 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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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
2014-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