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太原城中村改造的相关法律探讨

随着太原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城市化过程的不断加快,城中村问题也显得日益迫切。作为困扰中国城市化过程中一个特有的普遍问题,太原发展亦不例外,大量城中村既给城市建设和管理带来了众多难以排解的障碍,也影响到这些村的自身发展和村民的长远利益,由此城中村问题已日益成为城市政府、城中村村民、学术界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本文拟从法律及相关规范上对此加以探讨,以期对现实有所裨益。在城市化过程中,尽快进行城中村改造并与周边城市环境衔接,已成为太原刻不容缓的任务。改造城中村,就是根据城市化发展的要求将城中村融入城市,扩大城市空间,实现和谐发展,而这个问题的解决又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城市规划改造,二是城中村的拆迁,它们之间又相互联系,密不可分。城中村改造涉及到政府,村集体,开发商,外来务工人员多方利益主体,要实现城中村的顺利拆迁,就要努力寻求各方利益平衡点,建立一个公平合理的平台,以保证公共利益、个人利益分配的公平,协调好个人、集体和国家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只有这样,才能使城中村改造迅速推进,以较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成功。因此,国家应当加快相关立法进程,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行事,明确主体,补偿标准,改造规划的制定等一系列问题,才能让城中村改造中的各主体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从而减少改造的阻力。其次,城中村根本问题是土地的二元所有制结构,因此可以通过实行集体土地国有化转制,使农村土地亦能够在市场上自由合法地流通,消除改造的产权障碍,使村集体通过盘活土地资产获得改造所需资金,而政府亦能够统一、有效地利用土地。其三,应当公开城中村改造信息,建立统一公平的补偿金制度。其四,加强对失地农民的权益保障,完善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

城市化过程 城中村问题 法律规制 立法构想

刘惠君

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第九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

北京

中文

248-261

2014-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