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环境监管失职罪认定论

环境监管失职罪只能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环境监管失职行为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必要条件,破坏环境资源保护行为是引起事故的充分条件,作为原因组合,它们共同成为事故发生的充分必要条件.因受贿而引发环境监管失职犯罪,应当数罪并罚.如果环境监管执法人员对于失职行为持过失的心理,即便发生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也不构成犯罪;而如果环境监管行为人认识到失职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则其可能构成污染环境的故意犯罪.

环境监管失职罪 司法认定 构成要件 刑法规制

温建辉

天津科技大学法政学院

国内会议

第九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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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195

2014-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