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京津冀一体化环境保护法律对策研究

文章从自然环境因素、社会环境因素两方面介绍了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现状及造成污染的原因,阐述了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对策:建立京津冀地区规划的统一协调机制;设立环境保护法庭,统一司法管辖权;增强公民的环境权意识,积极推进公益诉讼。

环境保护 污染治理 法律规制 京津冀一体化

陈金薇

河间市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第九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

北京

中文

248-252

2014-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