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制度研究
当前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严峻,在传统煤烟型污染尚未得到全面控制的情况下,以臭氧、细颗粒物和酸雨为特征的区域性复合型大气污染日益突出,区域内城市之间的大气污染相互传输、相互影响问题日渐严重,区域内空气重污染天气大范围同时出现的频率增多,严重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如何针对大气污染问题协调各地区间的合作,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制度,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可以就本区域内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相应的法律文件,明确区域联防联控制度要求,形成环渤海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框架体系。通过建立环渤海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对大气质量实行区域联合监测和联合预报机制,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及排污权交易制度,完善财税补贴激励机制,设立奖励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公众协助开展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总之,控制环渤海地区的区域性大气复合污染问题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区域内城市群之间的统筹协调、齐心协力,探索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体制,切实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推动环渤海地区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大气污染 联防联控制度 监督管理 空气质量
施婷
天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城建法规处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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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238
2014-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