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青海省州、市、县图书馆第五次评估定级工作概述

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以上公共图书馆第五次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精神,2013年2月至6月,青海省州、市、县图书馆第五次评估定级专家组,对全省46所州、市、县图书馆进行了评估,通过评估,本省州县图书馆在馆舍面积、文献购置费、新书藏量、重点文化工程等方面,远远达不到评估标准的最低下限,建议在将要颁布的《公共图书馆法》中,将以上达标硬件规定,向当地财政、文化主管部门提出明确要求,并将这些达标条件列入相关领导的年度考核目标。建议在下一次评估定级工作中,实行评估奖励机制,如此将会进一步提高各地对评估定级工作的积极性。为实现文献资源共享,加快数字图书馆建设,充分发挥网络信息资源的优势,“共享工程”建设在评估标准中占有相当大的比分。

公共图书馆 评估定级工作 评估标准

李盛福

青海省图书馆

国内会议

西北五省(区)图书馆第十二次科学讨论会

西宁

中文

345-349

2014-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