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移民”长效补偿”对移民户支付形式和支付标准的探讨

利用云南省丰富的水能资源发展水电,构建云南省以水电为主的电力支柱产业,是云南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水电工程建设中移民安置是当前水电工程建设的重要制约因素.云南省水电资源主要分布在境内的金沙江、澜沧江、怒江、南盘江、红河和迈立开江等6大水系,建设征地涉及地处边远的少数民族地区,多是山高陡坡、耕地后备资源短缺、生态环境脆弱,加之受民族习俗影响和文化技能素质的限制,水电移民大多数不愿远距离外迁安置.为此,云南省人民政府有针对性地拟定了以”长效补偿”为主的多渠道、多形式安置水电工程移民的办法,但是,在实行”长效补偿”中如何向失地移民支付补偿金,如何与国家现阶段的政策、法规相衔接,是地方政府和移民机构在实施补偿中的一个棘手问题.本文拟结合国家政策和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就此谈点探讨性意见.“长效补偿”资金由工程项目业主按照每年度应补偿数额拨给当地县级政府,由当地政府按照被征收耕地面积和地类,一次性核定向移民户逐年支付兑现。在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享受“长补”农户发生变动,由地方政府给予合理处置,项目业主支付补偿面积和地类不变。按一定时间适当提高耕地亩产量和按当年的谷物价格,向地方政府支付,此方案的实质是“长效补偿”资金全过程由工程项目业主负责,逐年向当地政府支付。而“长效补偿”支付标准每户移民所得是有差别的,不是“不论各农户被征收耕地的数量和类别的差异,每户(或每人)按同一标准发放”。因此笔者提出构建移民“长效补偿”机制:即移民“长效补偿”应以户为单位建立长补账户;移民应获取的“长效补偿”金是依照其被征收土地面积的数量为基础计算;“长效补偿”只解决了移民种植业的收入,只是经济收入的一部分,在“长效补偿”条件下,仍应进行移民生产安置规划,使其在新的条件下,获得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的手段;“长效补偿”应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建立移民“长补账册”等。
水电移民 征地补偿 支付方式 支付标准
李杰富
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昆明 650051
国内会议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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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74
2014-0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