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日本农业经营模式、体系构建及对我国的启示

本文对日本农业经营的主体构成、模式转换进行探讨,深入分析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特征,对于促进中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指出我国应在扶持专业农户发展的同时,大力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从国家层面制定中长期新型农民培养规划,并在新增农业补贴、土地流转、奖励补助、扶持培训等方面给予新型职业农民倾斜性政策。应当尽快明确界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规范标准、认定方法和登记办法,抓紧制定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措施,促进法人农业健康有序发展。应当在加强公益性服务组织建设的同时,加快培育经营性服务机构,探索创新社会化服务模式,形成公共性服务、合作型服务、市场化服务有机结合、整体协调、全面发展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同时,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农业经营主体 职业农民 政策支持 社会化服务

高强 赵海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国内会议

中国农业经济学会2014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

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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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530

2014-12-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