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农村社区建设的地方实践逻辑--基于日照市各区(县)的比较分析
农村社区建设已经成为新时期国家重振乡村社会、实施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支点,也是“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的重要途径。基于我国农村地区的地方性、区域性差异,在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中,地方政府可以“理解性”吸收国家政策,但是这种理解性吸收必须以维护民众的公共利益为基础,而不是用来获取地方自身利益。必须以民众利益需求为出发点,遵从民意,切实让农村社区建设成为改善民生、满足民众各项现实利益需求的重要手段与途径,从而实现国家政策价值理念与民众利益需求之间的对接,切实走出政策实践困境的怪圈。
农村社区 公共利益 地方政府 国家政策
葛云霞
曲阜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237-249
2014-12-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