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办大学章程与法人治理结构的困境与出路--以美国公立大学与我国国有独资公司为参照
大学章程是大学自治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中国公办大学章程是实现办学自主权的重要手段.但现有大学章程存在治理结构不够科学、职权职责不清晰等问题.通过考察美国大学的章程与治理结构,并对中国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与治理结构加以剖析,试图从中得到启示,提出完善中国公办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建议,即设立出资人代表,实现投资主体与监管主体分离和明确大学出资人与管理者的职权职责。
大学章程 法人治理结构 出资人 管理者
魏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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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191
2014-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