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选择理论视野下的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问题分析
目前,我国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采用多元主体供给的模式,主要包括政府组织、非盈利体育组织和盈利体育组织三大类,在这其中,政府是唯一责任主体,在公共体育服务中居于核心主导地位.因此,政府在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上能否满足公众的需求及公众对公共体育服务是否满意就成了评价政府在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绩效的重要指标.在我国,政府已经先后采取了一些措施以缩小公共体育服务供需在不同地域、城乡及不同人群之间的差距。但是,从公共选择理论的视角看,这都是政府作为独立“经济人”在其内部实施的解决方案,其从其自身利益为基点而采取的措施,因而很难避免“政府失灵”及失败的困扰,因此,提出:引入市场机制,实现多元供给,提高使用效率,这样可以弥补政府作为公共体育服务的唯一供给主体所产生的针对性不强、灵活性不够、容易造成巨大浪费的“政府失灵”现象,并且建立相对独立的公共体育服务体制,以及建立相对独立的公共体育服务体制。
公共体育服务 供给效率 绩效评价 政府主导 公共选择理论
王岩 闫静
三峡大学 湖北宜昌443002 三峡大学 湖北宜昌443002;吉林体育学院 吉林长春130022
国内会议
成都
中文
2-3
2014-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