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险兆事件管理与煤矿灾害防治

运用事故致因理论,在分析险兆事件内涵的基础上,探讨了险兆事件与事故之间的关系,指出险兆事件也是一种”事故”,它与事故的致因因素是相同的.它们的本质区别在于二者带来的后果的严重程度不同,由于险兆事件没有造成不期望的结果而被忽略,因此从险兆事件中获取事故预控经验来预防灾害事故是一种很重要的方法.设计了煤矿险兆事件管理流程,认为应加强对煤矿险兆事件的辨识、共享和控制研究,变传统的”事后型”事故分析为”事前型”事故预控,提高煤矿灾害防治水平和安全管理绩效.

煤矿事故 险兆事件 灾害防治 安全管理

寇猛 田水承

西安科技大学能源学院,陕西西安710054

国内会议

陕西省煤炭学会2014年学术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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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