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电影”造星”机制初探
随着电影市场的不断扩大,内地电影市场针对明星的消费体量逐年扩容,华语明星生产已出现断层危机,如何制造更为适应当下明星生态的新生代影星,改善明星代际间青黄不接的想象,建构一套行之有效的造星机制成为当下中国电影明星生产亟待解决的问题.虽然台湾电影由于历史原因和产业现状还很难恢复以往光景,但是近一两年也开始有奋起的势头,其中明星输出成为其商业运作的“拳头产品”。探讨台湾电影造星机制的发展现状,也有助于内地电影业界学习与借鉴。 早期的台湾演艺圈中实行的是导演制,演员大多直接签约各大电视台或电影公司,明星主要指的是主演电影作品成名的电影明星,“影”与“视”是分开讨论的,电影明星和电视演员的地位存在很大差别。20世纪70年代,台湾电影商业创作渐入佳境,琼瑶电影一时风光无量,成为很多演员成就明星身份的敲门砖,1976年琼瑶自组公司,编、导、制作都纳人自家麾下,同时签约了一批已成名或是有潜力的演员,琼瑶电影的造星模式主要得益于其产供销一体化的运作模式。到了80年代,这种情况开始随着台湾新电影运动的兴盛而改变,1985年之后,台湾电影造星几近停滞,这一时期,电视成为艺人征战的主战场,出现担当类似经纪人工作的“艺人宣传助理”,唱片公司最先引入经纪人制度来服务自己旗下的艺人,随后艺人经纪在“造星”的过程中开始扮演愈加重要的角色。20世纪90年代末,为了拍摄偶像剧《流星花园》,柴智屏等人组成可米制作公司,2001年,可米公司发掘培养了台湾本土第一批偶像明星F4,并成功将花美男的概念引入内地市场,他们的主要制作模式就是引进日本漫画的版权,然后比照漫画中靓丽惹眼的人物形象,选择年轻俊美,外在条件优越的少年少女来出演剧中角色,时至2013年,在两岸合拍电影《小时代》中,任用演员的标准仍然是偶像化的,在这套机制中,形象的重要性远远高于演技或者其它素质修养。 另外,虽然没有如内地经纪人证一样的上岗证明,但是台湾艺人经纪的整体从业素质还是较内地普遍偏高,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台湾的艺人经纪门槛甚高,工作经验和人脉积累缺一不可,在敬业精神、专业性,统筹能力、团队管理、服务意识上都有一定优势,中国内她明星经纪人则在很多地方都很欠缺。但不置可否的是,娱乐经纪行业在中国仍是“朝阳行业”,充满新的机遇与挑战,随着台湾艺人以及他们“幕后操手”的不断“北上”,台湾规范化的经济模式可以为内地树立一个良性的行业参照模式,助力内地经济机制的进一步发展完善,真正起到“造星”的良性作用。
电影业 造星机制 明星经纪人 台湾
康婕
北京电影学院 电影学系,北京10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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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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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105
2014-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