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将危险废物纳入排污许可制度管理的探讨

排污许可制度作为一项国际通行的环境管理制度和依法规范企业排污行为的基础性环境管理制度,在我国已有20多年的实践经验,成为监管固定污染源排放的有效手段.我国危险废物产生源制度化管理长期缺乏有效抓手,目前正面临着源头管理严重不足,各地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件频发的困境.以排污许可证为载体,将危险废物从源头纳入排污许可制度统筹管理,对企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自行利用处置和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的行为施行统一的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既是切实提高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的迫切需求,又是实现环保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的大势所趋.为有效实施污染源的“一体化”和全过程管理,本文分析了美国、欧盟以及国内排污许可管理现状,并对将危险废物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进行了探讨.

危险废物 管理模式 排污许可制度 污染防治

周强 何艺 陈阳 靳晓勤

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北京 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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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科学与技术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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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8-1833

2017-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