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农村地区生态环境问题及治理对策
京津冀地区在产业结构调整、大气和水环境治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但该区域仍是中国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较为严重的地区之一.本文基于京津冀农村人口数量、环境资源总量、垃圾及污水排放量和现有污染处理技术设施,对京津冀农村地区的污水、垃圾处理能力进行分析.通过对农村畜禽养殖业、种植业及农民生活方式的分析,探究京津冀农村生态环境没有明显改善的原因,从污水及垃圾处理技术、水资源保护、畜牧养殖、农民耕种习惯等具体方面提出针对农村环境特点的生态环境改善方法,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是一项十分系统的工程,需要调动和运用多种手段。政府是农村生态建设工作开展的主导力量,农民群众是保护农村环境和资源的主体。因此,应坚持环境保护和治理相结合,实现共生的生态环境优化。坚持防治结合、以防为主。政府主导,农民参与。加快健全农村环境保护机构及其职能,完善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相关法律政策体系,加深农村环境监测和监管能力。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使京津冀地区农村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改善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需要多方共同努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努力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
生态环境 治理机制 政府职能 可持续发展 农村地区
杨晶晶 孙宏亮
北京化工大学,北京100029;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北京100012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北京100012
国内会议
厦门
中文
3926-3934
2017-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