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生态文明视域下采矿用地临时用地改革的环境法治影响刍议

生态文明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题中之义.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在经济发展模式中要尊重自然规律、推动经济绿色转型、实现绿色发展.采矿活动对于土地的负外部性影响,是矿业绿色化、矿业生态化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采矿用地临时用地试点,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通过明晰产权和责任将矿业活动对于土地的负外部性影响通过交易形式予以解决,并且有益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护耕地资源、再塑乡村生态环境,符合实质法治精神,应当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从而使矿产资源法和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在生态文明的基础上进行衔接,实现生态文明与法治文明的互融共生,相互促进.

采矿用地 临时用地制度 环境法治 生态文明

何淼 周进生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100083

国内会议

2017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科学与技术年会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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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8-4063

2017-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