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后处理中试厂核材料衡算现状及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核材料许可证单位应制定核材料衡算管理制度并负责实施,并根据各自的特点,把核设施划分为核材料平衡区,按核材料分类进行衡算,每个平衡区要有完整的账日,实行独立的核材料衡算.后处理中试厂主要是对乏燃料组件进行处理,工艺过程中涉及铀和钚等核材料,需按照我国法规进行核材料衡算管理.目前,我国后处理中试厂已完成50t/a的乏燃料后处理的调试和试验,在调试和试验阶段,由于国内缺少后处理核材料衡算与控制方面的法规导则及相应的技术文件、测量分析仪器误差、工艺设备和管线内的核材料滞留量的测量和取样代表性等突出问题,致使后处理中试厂核材料衡算未能实现闭合衡算,不满足我国法规要求.因此,本文针对后处理厂核材料衡算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如:核材料衡算与控制的相关标准和导则的缺失和核材料衡算管理经验缺乏等)进行梳理,探求上述问题的解决方法.

后处理中试厂 核材料 衡算管理 滞留量

张敏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北京 10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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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