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3~6岁幼儿的体育权利
研究通过分析3~6岁幼儿体育权利现状,总结不足之处并给出相应的对策,指出3~6岁幼儿体育权利保护政策缺乏。表现在学前教育立法层次较低,没有专门的法律条文进行具体的规范与保障,许多私营幼儿园不走政府审批道路等。对此,国家应加强幼儿体育权利立法进程,明确规定幼儿具体的体育权利。强化政府职责,发挥政府主体作用,严格把关私营幼儿园设立以及课程实施、幼教素质合格等规范性问题。
幼儿群体 体育权利 司法实践 立法完善
袁琳琳 全海英
辽宁师范大学 116029
国内会议
杭州
中文
159-160
2015-1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