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省市联办优秀运动队运行机制研究--基于委托代理的视角

省市联办优秀运动队是优秀运动队办队模式改革与创新的产物,其目的是通过有条件的地区、企业、高校创办优秀运动队,充分发挥各市的积极性和有利条件,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办优秀运动队,从而更好地发挥举省体制的优势,并为我国奥运争光计划做出贡献.本文以江苏省市联办优秀运动队为研究对象,主要以南京、苏州、无锡、常州、扬州、连云港、盐城等市办优秀运动队为主,并采用了问卷调查、访谈法和统计分析法。其中问卷调查的对象为江苏各市体育局、承办运动队的高校和企业。访谈的对象包括南京、苏州、无锡、常州、扬州市体育局及有关训练单位的管理干部和部分教练员。伴随着江苏经济社会以及竞技体育发展的新局面,省市联办优秀运动队面临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因此,联办队伍的制度需要不断地加以完善。研究认为,新制度的制定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方面的条件:制度的设计必须满足承办地区、企业和高校(代理人)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这样才能激励承办地区、企业和高校采取最有利于委托人的行为,从而委托人利益最大化的实现能够通过代理人的效用最大化行为来实现;制度的设计必须满足选择性激励的要求,从而能够保护人们工作的积极性,引进和留住更多的优秀人才为省市联办优秀运动队的发展而贡献力量;设计的制度必须尽可能的稳定。稳定的制度能够提供人们互动的框架,并能保证人们潜在的收益,促使承办单位对资产的使用达到长期的绩效最大化。此外,稳定的制度是社会信任形成的基础。而建立信任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信任一直是被认为除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之外决定一个国家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主要社会资本。在江苏省市联办优秀运动队中,由于省与市、校、企业之间的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和利益结构的不同,因此,要想更好的合作就必须建立以制度约束为基础的社会信任,这样省和市、校、企业之间合作联办省优秀运动队才能更加顺畅,省和市、校、企业的优势才能更好地被整合起来。

省市联办运动队 办队模式 管理制度 合作机制 委托代理

何俊 杨国庆 刘彤 陶新 黄峻 许秋红

南京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 210023 江苏省体育局 21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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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第十届全国体育科学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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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254

2015-1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