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中国反兴奋剂执法问题研究

反兴奋剂执法,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体育组织在反兴奋剂工作中适用法律、法规和规则的活动,是行政执法权在反兴奋剂领域的具体体现和运作。研究认为,我国的反兴奋剂执法主体包括体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教育、海关等部门,形成了多个部门综合治理,体育主管部门、反兴奋剂机构、体育组织各负其责的管理体制和执法机制。执法方式既包括兴奋剂检查、反兴奋剂调查和对兴奋剂违规的处罚等传统的刚性手段,也衍生出了反兴奋剂教育和指导等新兴的柔性手段。执法程序涵盖了从制定检查计划到兴奋剂违规争议解决的全部步骤和过程,体现了程序公正的要求,有利于保护运动员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兴奋剂违规得到公平、公正、及时的处理。研究同时指出,针对当前反兴奋剂执法存在的兴奋剂综合治理协调机制作用削弱、执法方式相对单一等问题,建议推进执法主体建设,同时强化执法能力,加快建立兴奋剂争议解决机制,并完善执法程序制度。

反兴奋剂 执法能力 法律规制 立法完善

程遥 闫旭峰

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 100029 北京体育大学 100084

国内会议

2015第十届全国体育科学大会

杭州

中文

1353-1354

2015-1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