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学校体育服务社会的困境与成因
由于新中国成立以来,学校体育政策的演进核心是以”教学”为中心,学校体育在走向服务社会的过程中表现出了许多的困境和艰辛.伴随着我国公共服务改革的进程,人们对学校体育在服务社会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虽然,国家不断出台相关的政策,这些政策也进一步推动了学校体育服务社会的历史进程,然而,由于存在着多种原因,致使学校体育在服务社会方面仍然表现出畏手畏脚的表现特征.为此,笔者试图对当前存在的几种困境及其成因展开探究,为确立行为取向找到逻辑主线.由于我国学校体育政策演进的重心在体育教学,加之,社会公共服务改革进程的滞后性,致使学校体育在服务社会的能力方面一直处于弱化位置,虽然,随着我国公共服务改革进程的不断推进,学校体育在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渠道方面大有改观,但仍然表现出畏手畏脚的特征。本研究基于对学校体育服务社会的困境与成因分析,提出了三点建议:对于已有的一些权威性差的政策尽量提升到上级部门的立法议程,并对条文用语做出明确规定,提升政策的权威与指令一致的要求;学校作为体育公共服务的生产者,离不开体育法制的支持与保障,加快配套立法,建立健全相关法规体系和执法监督体系,是实施学校体育公共服务的重要条件;监管的重心应该放在学校体育社会服务的公共行为是否存在,有偿服务的标准是否有法可依上。相信学校作为最前线组织在有自身利益的基础上,学校体育的社会服务将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情,这也是社会组织理性不断成熟的现实反映,更是社会进步的一种标志。
学校体育 社会服务 制度设计 公共行为 自身利益
董德朋 孙卓 孙世超 刘巍
吉林大学体育学院 130012 吉林大学体育学院 130012;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公共教学部 130013
国内会议
杭州
中文
2396-2397
2015-1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