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整体论视角下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要秉持整体性保护的原则,不能是割裂性保护,充分调动政府、社会、项目本身的保护热情和保护资源,协调三方合力保护。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首先应该把握该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的历史背景,充分认识其文化价值,在此基础上认清发展现状,寻找有效的保护方式,在保护过程中不失其内涵而又与现代文化相适应。原有的静态保护过于注重项目本身的保护,在一定程度上割裂了遗产本身与现在的社会、人之间的关系,从长远发展来看,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动态保护更加符合保护和发展的要求。
体育项目 非物质文化遗产 文化保护 文化整体论
郭怡 董梦佳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体育学系 310000
国内会议
杭州
中文
2687-2689
2015-1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