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公共工程監造單位對於防止職業災害功效之研究

为利于探讨有关国内监造作业执行面之相关问题,本章将先对国内公共工程监造制度与国外监造方式作一比较探讨,综合前述各国运作方式、国内实际作法及监造单位问卷分析,来探讨目前执行现状主要可以加强事项。然本研究改善方式所涉之范围极广,对于欲完善监造制度整体面,则尚须投入经费及人力进行进一步验证,仅其藉此研究,能引发相关单位对于监造制度面之探讨,进而有效提升监造单位对于防止职业灾害之功效。依公共工程契约模板显示,对于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较无强制性及明确之规定,对监造单位之权责及人员配置方面,亦无有效及确实之规定,现行工程主办机关多数仅在合约中提示需依据相关法令办理。有关监造单位执行监督职业安全卫生查核工作时,多数会依据政府工程主办机关态度而定,若能明确区分各单位于工程中扮演之角色,各司其职方能事半功倍。

公共工程 监造单位 职业灾害 风险防范

洪明琨

臺北市勞動檢查處

国内会议

第23届海峡两岸及香港、澳门地区职业安全健康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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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