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声明制度下企业产品标准制定应重视的问题
2014年12月,国家宣布在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重庆市、深圳市、成都市等7个省、市开展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试点工作.取消了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制度.本文通过对新平台的监测,对新制度下企业标准的制定容易发生的新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企业标准公开声明制度是一种全新的标准化管理模式,表面上似乎政府放开了企业标准的管理,而实际上,企业承担更大的责任和风险成了新常态。企业要对自己产品的质量和执行的产品标准负责。企业产品标准的编制在考虑格式的要求外,应重视标准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的考量,同时还应横向借鉴成熟标准。
现代企业 产品标准 社会责任 自我声明制度
卢德林 虞勇 王嘉珏 赵群 许少宁
浙江省机械工业情报研究所 浙江省科技厅
国内会议
杭州
中文
72-75
2015-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