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形态分析在国家标准中的应用现状及修订建议
本文以砷元素的化学形态及其形态分析为例,分析了改进当前国家标准对产品中砷元素检测方法的必要性.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对产品中总砷或总无机砷进行测定,对于产品的客观评价及使用者的正确认知是不利的。因为经研究表明,在自然环境条件下,三价无机砷、五价无机砷及有机砷不能自发进行形态转变,而砷的毒性取决于其化学形态。可以预见,两种含砷量相同的产品,其砷元素产生的毒性可能大大不同,因此在国家标准中以总砷含量确定产品合格与否也是有失客观的。随着仪器的发展,可用于砷元素形态分析的设备如高效液相色谱、毛细管电泳仪等设备在质检实验室中已经得到了普及。质检机构只需对所用色谱柱进行升级即可进行砷元素化学形态的分离。因此在对日常用品进行砷含量测定时,对砷元素的不同化学形态进行分离并分别定量是有意义且可行的。在国家标准进行修订时,建议引入成熟的测试手段,进行元素形态分析,以提高检测的科学性。
产品检验 砷元素 化学形态 国家标准
常子栋 田郁郁 王志鹏
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
国内会议
杭州
中文
446-448
2015-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