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标准“走出去”之良好法规规范
《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中提出“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推广中国标准,以中国标准“走出去”带动中国产品、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中国标准根据属性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两种,强制性标准相当于国际上的技术法规.当今,技术性贸易措施变得更加复杂和隐蔽,技术壁垒成为最普遍、最难以对付的贸易壁垒。它们已经从商品流通领域扩展到生产加工领域,不仅包括货物商品,还延伸到金融、信息等服务产业,成为非关税壁垒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各国保护产业和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手段。根据WTO官方网站的解释,良好法规规范,从本质上来讲,就是对TBT协定所有条款的有效实施。它对避免不必要的贸易壁垒和促进贸易便利化具有重大意义。良好法规规范的目标是建立高质量的法规。在良好法规规范指导下建立的技术法规为政策目标服务。随着良好法规规范政策在许多发达和发展中国家的盛行,一些常见的原则已经成为基本的要素。这些原则包括:透明度和法规决议的开放性,非歧视性,避免不必要的贸易壁垒,采用国际标准和技术法规,高质量的技术法规,认可其他国家的技术法规,法规的协调性和一致性。只有在良好法规规范框架下制定的技术法规,才能最大限度的避免技术性贸易壁垒,促进全球贸易的便利化,也才能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
对外贸易 标准化工作 法规规范
卢杰
青岛市标准化研究院
国内会议
杭州
中文
2108-2115
2015-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