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儿童文化权实现的困境与对策--基于对鄂省L县B村的调研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不健全、留守儿童家庭文化权意识的淡薄等原因使得农村留守儿童文化权的实现困难重重.实现农村留守儿童文化权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是国家文明的重要体现,同时也是国家的一项法定义务.在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过程中,理应更加重视将农村留守儿童文化事业的发展,充分实现农村留守儿童的文化权.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文化权实现难的困境应从加快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营造农村留守儿童文化权实现的良好氛围、增强农村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参与文化生活的主客观能力等方面入手.
留守儿童 文化权 法律保障 公共服务 监护人 农村地区
李华成 徐前权 叶蓓
长江大学法学院 434020 湖北荆州 荆州市社会救助管理站 434000 湖北荆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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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