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轨道沿线地区规划建设的问题与对策
由于轨道建设与城市规划分属于不同的管理部门,长期以来我国轨道建设与城市发展存在各自为政,难以充分结合的问题.本文在详细分析上述主要问题及深层原因的基础上,通过介绍《城市轨道沿线规划设计导则》,从城市、线路和站点三个层面,提出了相应的调整和控制政策.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己规定,各城市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同时,应编制轨道线网规划,但在实践过程中,确实能够落实同期编制的城市数量十分有限。有些城市虽然同时编制了规划,但因为技术衔接理念和方法的匮乏,轨道网络与城市结构的关系并没有实现整合。为了弥补上述规划编制程序的缺失,本次编制的《技术导则》提出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时,要进行《轨道交通引导城市发展专题研究》,主要协调轨道廊道、枢纽与城市结构、道路结构的关系,强化公共交通支撑和引导城市土地使用的开发模式,从宏观层面以轨道布局为依据,分布城市的居住人口和建设强度,为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的编制、调整,以及城市相关宏观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以原有的各项规定(国办发”2003”81号、建城函”2004”35号等)为依据,《技术导则》细化和规范了《轨道沿线用地调整规划》的成果内容和形式,规定在这一规划中,应确立轨道沿线片区与站点周边地区的功能定位、建设规模、交通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的设置要求、公共空间系统的控制要求等。对于与轨道站点直接相邻的街坊(站点核心区)而言,由于轨道建设带来了立体空间发展的全新计划,交通换乘设施、地下商业及停车场的建设,加大了规划控制的复杂性,因此,《技术导则》提出,对应轨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应有针对性地编制《轨道站点一体化规划设计》,主要确立轨道与周边物业发展、交通换乘空间及城市空间的立体对接关系。成果中的相关要求将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最终成果,并作为土地出让时的附加条件,同时,这一成果也可以为相关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提供引导。
城市规划 轨道沿线地区 土地利用 线路设计 站点分布
王昊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国内会议
贵阳
中文
1-10
2015-09-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