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毒地修复的土地更新方法研究
毒地,即棕地,作为城市非传统安全问题,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本文总结了中国毒地开发的问题:法律约束不足、数据信息不明、技术二次污染、资金杯水车薪;分析了毒地规划乱象的根源:土地用途调节,不适应中国毒地不能全部完整修复的现状.借鉴国际毒地治理经验,提出从中国体制出发,将毒地分作整治毒地和管治两类,以法定规划——土地利用性质调整,来规范毒地开发.以公众安全为导向,使重污染毒地不能直接开发为居住小区、养老院、学校、医院等敏感功能,而是先开发为城市绿地或农田、林地等非建设用地以及市政、商业等公共设施用地.以过渡性土地利用,解决毒地超长期修复时间的问题.
毒地修复 土地更新 公众安全 功能分区
李林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国内会议
贵阳
中文
1-9
2015-09-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