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审查中特殊类型“现有技术”的认定
专利审查应坚持以三性(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评判为主线,而“现有技术”是判断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是否具备新创性的基础.本文详细介绍了“现有技术”的含义,然后结合实审工作的经验,分别关于学位论文、会议论文、网页证据以及网站视频证据等特殊类型“现有技术”的公开日期的认定展开了讨论,最后指出除了公开日期的认定,审查员同样不能忽视对“现有技术”的客观性、真实性的甄别.
专利审查 技术内容 公开日期 认定标准
王亦秋 童晓晨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9
2015-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