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设想”到“发明”浅谈说明书公开不充分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是专利审查中很重要的法条,其涉及申请文件中说明书是否公开充分,具有上述缺陷的申请文件,重则最终被驳回,对申请人,乃至社会发展造成一定损失,轻则得不到合适的保护范围.本文通过从说明书的作用、其充分公开的要求以及国内说明书公开不充分存在的问题几个方面浅谈明书公开不充分.指出在我国鼓励发明创新的大环境下,为了使具有授权前景的专利申请能够得到真正的保护,广大申请人和专利代理人在专利文献的撰写,尤其是说明书的撰写上应该时刻注意不要只关注设想、构思而疏忽实现,从而引起公开不充分问题,避免申请文件无法修改,不能得到专利法的保护。
专利法 说明书 内容公开 法律保护
朱梦诗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
国内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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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