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惯用技术手段及现有技术的简单拼凑”
文章指出实用新型专利审查过程中引入“惯用技术手段替换”有利于剔除低质量的申请.但是,适用“惯用技术手段替换”应当加以一定程度的限制.对于用现有技术进行简单拼凑的实用新型发明专利申请,审查员可以根据功能或使用效果对权利要求的各技术特征进行分组,针对每组技术特征予以分别评述,必要时应当分别提供对比文献和证明文献.
专利审查 检索工作 技术体系 质量控制
寿宁 韩富强 马煜程 甘军萍
北京中原华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7
2015-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