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权”的确认及在权利冲突中的适用--关于专利法23条的理解与适用
文章指出在发生两项以上权利冲突时,在冲突权利均有效的情况下,则以各项冲突权利的申请日判断在先权利,“商标申请权作为一种期待权,最终期待的完整权利是注册商标专用权,只有商标获得注册,商标申请的最终权益才得以实现.此时,应当溯及既往地对商标申请权进行保护,确认商标申请日对于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法律意义”对于不以申请日形成的著作权、企业字号权等,应以其确认日期判断在先权利.
商标法 申请权 权利冲突 法律适用
温彪飞
太原科卫专利事务所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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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2015-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