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清政府开发对土家族地区生态环境的影响--以改土归流后永顺府辖区为例
元明清以来,湘西土家族地区一直处于土司统治之下,主要有永顺土司、保靖土司、桑植土司.随着大清政权的巩固,雍正五年(1727年),清廷在湘西土家族地区推行了大规模的和平改土归流,废除了土司的世袭特权,各土司在该地区的统治就此终结.雍正七年清政府在此设立了永顺府,下辖永顺、龙山、保靖、桑植四县.改土归流,是湘西土家族历史上划时代的变革,伴随着改土归流的进行,清政府对土家族地区开始了经济、社会、文化等全方位的开发.学术界研究该时段经济开发的不少,然而,关注到改土归流后由于经济开发而引发的生态问题的不多.本文拟采取历史文献与田野调查相结合的方法,选取改土归流后清政府在湘西土家族地区片面推行农耕垦殖政策为切入点,对改土归流后清政府的经济开发所引发的生态后果进行全面分析,希望能够为当今政府的开发提供一定的历史借鉴.湘西土家族地区地处西南大山区,宜农地少,宜林牧业地多,生态环境脆弱,不适合农耕而宜于发展多种经营的农业。改土归流之后,传统农业结构被打破,农耕在农业生产中逐渐占据主导,单一农耕经济的畸形发展,与土家族地区地理生态环境不相适应,不利于经济的发展。改土归流之后,清政府虽然花了大力气强行推行水稻种植,但是由于永顺府地,其境内山多,田之灌溉十分困难,水稻即使种植了,其收入也不高。改土归流后,由于大面积的垦荒、农耕的推广,也毁掉了大量的森林资源。水旱灾害也频频发生。进入20世纪后,这里的生态恶化已经酿成了严重的灾变,危及到了当地人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该影响一直延续至今,这与中央王朝施政的初衷相违背。认为政府治理生态灾变的关键是,需要找到合理的生态资源利用方式,这就需要仰仗当地各民族群众的地方性知识。并且将这些地方性知识与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从中归纳出既能高效利用生态资源又能维护生态环境的方式,我国的生态问题就有望解决。同时,也应该注意,政府在进行经济开发时,必须考虑到当地的实际,与当地实际相结合,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注意经济开发与生态环境的平衡,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生态环境 政府开发 土家族地区 清代
瞿州莲
吉首大学历史与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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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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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369
2012-10-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