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城乡规划视角下的公共安全评价研究

近年来国内重大突发事件频发,对城乡人民生命与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本文在城乡规划公共安全评价概念解析的基础上,分析了城乡规划公共安全评价的意义与城乡规划编制的现状以及审查环节的不足,提出了建立城乡规划公共安全评价体系的基本思路,初步探讨了建立分类分级的城乡规划公共安全评价工作程序与技术方法,包括前期准备、确定目标、风险评估、公共安全评价、风险控制以及采取相应的措施,核心是分别从宏观、中观和微观层面对城乡规划面对不同灾害时的抵抗强度、应急保障能力、恢复能力等进行全面安全评价,并提出了,对于一级安全设施,需按照规范划定红线和安全空间,在灾害发生时,必须保证相邻建筑物与构筑物不得影响其功能发挥。另一方面,应划定禁建区,在此区域范围内,禁止建设具有一级安全级别的设施。如在易发生地质灾害、易受洪水淹没、软弱地基与沉陷地基集中、易燃易爆威胁区等地区,应禁止建设特别重要的生命线工程设施。在此方面,可联合专业部门制定出一套实用、操作性强的标准等减灾与空间管制措施.

城乡规划 公共安全 评价体系

李攀

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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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