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无线电频谱资源均衡配置
本文仅在法律层面来论述无线电频谱资源均衡配置。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对资源配置的规定可以看出,推进无线电频谱资源均衡配置是有法律依据的,并分析了无线电频谱资源短缺与闲置(浪费)并存的怪象,倡导采用分配、指配、招标或拍卖等多样的行政审批模式,积极推进无线电频谱资源均衡配置,以缓解无线电频谱资源紧缺的矛盾.
无线电管理 频谱资源 均衡配置 行政审批 法律规制
吴海平 王江南 何爱群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西,南昌,330046 江西省赣州市无线电管理局,江西,赣州,341000
国内会议
天津
中文
88-94
2013-1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