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法律全球化背景下比较法研究的范式转换

在当代世界,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法律全球化的发展趋势越来越明显.不同的国家、不同社会政治制度下的人们,都会具有相同或相似的价值观,并随之逐步产生相同的或相近的行为规则,以及遵循相一致的社会秩序.因此,法律全球化体现出全球范围内的法律理念、法律价值观、法律制度、执行标准及其法制监督机制的趋同化.在承认和坚持国家主权原则的前提下,已经开始形成某些区域性的和全球性的规范系统,即体现出趋同化和一体化.对此,既要一如既往地看到和研究多方面的差异性,同时必须看到和研究在民族国家主权下的不同民族国家法律发展的全球一致性,以及在全球范围内已经形成和不断形成的、旨在全球治理和国际法治领域中的各种法律.从人类共同价值观和共同需求出发,在法律全球化时代必须转换比较法研究的范式。这种转换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必须扩展比较法研究的范围,应当在更深的层面上运用微观比较研究方法。比较法研究必须与其他学科的研究相结合。以全球化的视野建立“多极化”的比较法研究领域。

比较法 学术范围 微观分析 学科结合 法律全球化

刘兆兴

国内会议

第二届比较法学与世界共同法国际研讨会暨亚洲比较法学会成立大会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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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1

2013-09-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