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监理质量控制工作综述
随着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目前我国在土地调查和土地变更调查工作中已大量采用3S技术手段,行业技术含量高,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为了对大规模的土地调查工作更好地实施管理,在进行第二次土地调查时开始引入监理.本文通过对武汉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实施阶段的监理过程做一个回顾,对监理质量控制工作所采取的方法与措施进行了总结归纳,希望能对今后此类工作起到一些参考作用. 为了切实履行合同约定的监理职责,监理单位依据招标文件和监理合同的要求,并根据监理项目的工程规模、实施阶段、作业性质等具体情况选择适宜的监理组织结构形式,组成了项目监理机构。为了切实履行合同要求的监理职责、完成质量与进度控制目标,监理机构在具体的质量控制工作中采取了组织措施、技术措施,配合业主方实施的经济措施与合同措施(未授权监理实施),对调查工作质量进行全方位的控制。从实施控制的具体时间上划分,将质量控制工作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对县级自检、省级预检与验收发现的问题和国家二调办核查组核查后提出的问题与整改意见,监理人员需参与查找分析问题原因,督促、检查作业单位的整改工作。
土地调查 监理工作 质量控制
陈瑞
长江空间信息技术工程公司遥感院,湖北武汉430010
国内会议
湖北宜昌
中文
387-390
2013-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