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守有为敢于担当--试论问题性报道之把握
在“注意力经济”的今天,问题性报道在扎堆的新闻中更醒神夺志,更容易吸引受众眼球,从而快速造就媒体影响力,提升媒体的知名度。但是以“揭短”为主的问题性报道,采访难度大,把握不好还可能引来官司;泛化的问题性报道反而会消弱媒体的影响力和公信力,损害媒体的美誉度和满意度。问题性报道是大众媒体开展舆论监督的重要手段.笔者认为,问题性报道只有把握住”适时适量适度”的尺度,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用”客观全面公正”来检验,才能产生正能量的舆论监督实效。
问题性报道 舆论监督 适度原则 社会公正
谢鸿鹤
长沙广播电视台
国内会议
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城市台(电视新闻)委员会2013年(第二十一届)新闻理论研讨会
乌鲁木齐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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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