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探讨
本文针对小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进行了阐述,探讨小型人员密集场所的划分标准,从消防设施、安全疏散、装饰装修材料不燃化处理等方面明确小型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文章指出,搭建阁楼(夹层)的应增设疏散楼梯,其宽度、坡度等应符合规范要求,增设的楼梯不应采用木材等可燃材料搭建。门应为外开门,严禁设置推拉门、转门、卷闸门、卷帘门。在疏散门四周不应设置和安装影响火场逃生的踏步、防盗网等;应在安全出口处设置出口标志,在疏散走道的适当位置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照明,每个厢房宜配置火灾事故照明。由于商业门面房的独立性,在配置消防器材设施时,应将其作为一个独立的单元和分隔的各楼层进行综合考虑,配齐建筑灭火器材、室内消火栓、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设施,属于小型人员密集场所的四周不得搭建违章建筑,不得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举高消防车作业场地,不得设置影响消防扑救或遮挡排烟窗(口)的架空管线、广告牌等障碍物,加强和改进小型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和指导作用.
人员密集场所 设计规范 消防安全
王飞
吉林省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
国内会议
常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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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432
2013-07-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