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推行电子招投标,加强市场监管探讨

电子招投标,为未来招投标的整体环境勾勒出了全景,并从法理和逻辑上解决了以前对电子招投标模糊不清的认识问题.在已有电子招标投标建设基础上,建构符合我国国情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架构,是推进电子招标投标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基于我国地域范围广、经济体量大、交易类型多,以及分地区、分行业监管等情况,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按照功能定位的不同,将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区分为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监管平台.三个平台分别完成招投标交易、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的职能,并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共同树立一个全新的商业环境.这三个平台既相互区别,又功能互补,其中交易平台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是枢纽,监督平台是手段,这三种平台共同构成定位清晰、层次分明、功能互补、互联互通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架构.要转变和完善监督方式,增强监督的有效性,促使招标投标主体自律,促进招标投标诚信体系建设,解决信息滞后和孤岛问题,促进招标投标信息一体化,突破传统监管局限,促进招标投标市场一体化。

电子招投标 市场监管 诚信体系 信息公开

俞扬

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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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省市第十三届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联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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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230

2013-06-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