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美丽中国与维护和实现公民生态权益研究

生态权益是基本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突破认识上、实践上的诸多瓶颈,把维护和实现公民的生态权益落实到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公民生态权益是具体的,在建设美丽中国进程中,必须充分尊重、维护、实现每个公民的生态知情权、生态参与权、生态表达权、生态监督权和生态资源公平利用权,加强对公民生态权益保护的立法,提高生态环境法律的执行力和生态司法的公信力,整体提升公民生态权益保护的法治水平,为建设美丽中国增强基于公民权益的动力支持。

生态权益 生态文明 立法完善 法治水平

孙乐艳

苏州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国内会议

上海师范大学2013年长三角研究生学术论坛

上海

中文

80-88

2013-1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