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对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问题的再思考
失地农民之所以能够产生,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土地管理制度的不健全。而政府部门的不作为行为又是导致土地管理制度形同虚设的主要原因。当前城镇化能够取得质量上的提升,主要靠的是政府部门的努力。“合同制土地管理制度”主要是针对这一不健全的土地管理制度提出的一种解决模式。所谓“合同制土地管理制度”是指:政府、企业和农民,三方面分别签订土地使用合同。首先,政府与企业之间,主要是签订“土地使用权的合同”,保证企业获得的土地是合法的;其次,政府与农民之间,主要是签订“利益回馈合同”,从源头上保障失地农民的利益,保证农民能够获得与土地相关的利益;再次,企业与农民之间,主要是签订“土地回收合同”,保证企业因浪费而未能利用的土地能够回到农民手里,重新开垦为耕地。同时,失地农民应积极参与各种技能培训,充实自己,转变观念,自主创业.
失地农民 土地管理制度 政府职能 城镇化进程
葛袁乐
上海大学 社会科学学院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472-478
2013-1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