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行为责任认定亟待规范
本文试图通过分析网络行为人与受委托实施网络行为的软硬件产品的责任分担,理清行为人、软硬件平台提供商各自的责任,建立网络空间责任认证规范,网络交易主要依靠信息交换与流动。因此,必须围绕信息的控制确定责任。在买家可控的个人计算机终端上的信息安全保障责任则应当由买家个人负责,而一旦进入卖家控制的服务器之后的安全责任则应当则卖家负责。在买家与卖家之间的公共网络上的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则应用引入第三方服务来保障。建设信息收发验证系统与第三方证据留存制度,如果平台由网络交易一方提供,则应引入第三方证据留存平台,对交易证据进行留存并提供证据展示服务。如果交易平台本身就是第三方提供的,则需要通过规则或规范明确必须提供交易证据留存与提供服务。
网络行为 责任认定 信息验证系统 证据留存制度
旷野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信息学院,北京100070
国内会议
中国管理科学与工程学会2013年年会暨第十一届中国管理科学与工程论坛
北京
中文
437-439
2013-11-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