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开发区土地管理利用法律规制探析
开发区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载体,但目前土地管理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将直接制约其作为新型城镇化载体的独特作用.本文从开发区功能与形态的演进入手,指出立法的缺失和职责权限的不明确,是开发区土地管理利用中存在诸多问题的主要原因,进而提出通过地方立法形式,提高现有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位阶,界定和赋予开发区土地管理利用的法定权限和法定职责,明确实体政府相应的监管责任,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土地管理 资源利用 地方立法 城市开发区
程雁雷
安徽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合肥
中文
62-71
2013-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