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蓦然回首:司法审查视角下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政策检视与修正

本文采取实证调查的方法,以所在地区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政策为调研对象,从安置依据、安置标准、可安置人口等多角度进行调研分析.调研结果显示,目前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合法建筑面积的认定和可安置人口的认定两大方面,造成上述争议的根本原因在于现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既将房屋作为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又将房屋作为安置的依据进行安置,不符合立法本意,亦不合理。根据调研分析的结论,笔者审慎地提出对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政策的修正建议:土地与房屋分离;补偿与安置分离;补偿标准以建造成本和居住成本为依据;安置依据以具有宅基地使用权的人口为依据;安置标准应以宅基地面积和房屋建筑面积为依据.并尝试构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机制:安置人口应为已取得或可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人口;仅有房屋所有权的人口仅给予补偿;使用安置标准中的15平方米换算成货币后设置农民拆迁住房公积金制度,用于农民支付物业费、另购置商品房等;取消有些地方设置的拆迁分户合户政策、低限高限安置标准等。本文以所在法院审理的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案件为调研对象,从实证比较等角度,研讨目前各地征收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的实践得失与实践契合程度,以期对全国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政策的统一与完善提供参考。

集体土地 房屋征收 补偿政策 立法完善

于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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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268

2013-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