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离婚案件中未成年子女的权益保护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及人们价值观念的多元化,离婚纠纷案件逐年增多,且逐渐向低龄化发展.一方面,单亲家庭的增多,给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以及社会发展带来了严重影响;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很多父母在离婚时考虑问题不是以子女利益为本位,而是以父母利益为本位,在无形中侵害了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因此,在离婚案件中,如何做到更好地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建议积极完善立法并确立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则,和”未成年子女利益优先原则”,将未成年子女的妥善安排作为离婚的条件之一,完善抚育费给付制度,完善对探望权的立法规定,进一步明确未成年人的财产权利。

离婚案件 未成年子女 权益保护 抚育费给付制度 探望权 财产权利

肖寒梅

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

国内会议

2013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女性发展论坛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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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7

2013-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