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未成年人从看守所分开关押做起
2013年新刑诉法实施后,法律援助的范围扩大到侦查阶段,笔者今年在处理两起未成年人援助案件时,发现未成年人在看守所并未分开关押,而是于成年人混合关押在一起,经向办案人员及看守所询问为何没有分开关押,办案人员回答看守所条件有限,人满为患,无法实现分开关押.根据陕西某法院的2012年调研,当地未成年与成年被告人混合羁押的占调查总人数的82.1%,也就是近五分之四的未成年被告人与成年被告人关押在一起,该数据具有一定代表性,说明这一现象在全国仍然很普遍.解决未成年人看守所分开关押的问题要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立法上进一步完善,加强罚则,考虑到看守所的条件有限,未成年人关押人数有限,可以采取全市范围内未成年人统一关押,加强检察、法院及看守所未成年人分别关押的监督和审查,限制未成人拘留、逮捕强制措施适用,缩短拘留、逮捕强制措施的时间,辩护律师发现未成年人没有分别关押,要及时向办案机关和检察机关提出。
看守所 未成年人 分开关押制度 立法完善
易伟
广东合桓律师事务所
国内会议
广州
中文
272-273
2013-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